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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城市交通暢通,消除安全隱患,5月1日起,根據國家相關規定,省城禁止三輪摩托車及電動三輪摩托車每日9時至19時在建國路、濱河路、七一路西延長段、勝利路、海晏路、冷湖路、西關大街、西關橋、西門口、長江路南段、南關街、夏都大街至建國南路以內主城區道路及小橋大街內通行。三輪摩托車、電動三輪摩托車等在非道路的集貿、批發市場內從事正規貨物運輸不受此限。
4月12日,據西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工作人員介紹,為加強對三輪摩托車、電動三輪摩托車等的管理,進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環境,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,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,根據有關法律法規,禁止在西寧市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三輪摩托車及電動三輪摩托車;禁止生產、銷售拼裝的機動車或者生產、銷售擅自改裝的機動車;禁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三輪摩托車上路行駛;未列入國家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的三輪摩托車,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注冊登記,不予核發牌證,禁止上路行駛等。違反規定的,將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,或處以2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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