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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弟就自己的一點經歷斗膽寫點東西吧,哈爾濱市空調車票價不合理的問題,閑來無事的時候,分別通過12345,信訪系統,反應過這個事,建議改成像其他城市隨季節變化而浮動票價。不反應其實也就罷了,也不打算真能成事。只不過后續的事,開始了。公交管理處說,票價制定是物價部門的職責,我辦無義務受理。物價局稱,物價部門只是負責這部分價格的核算,具體的生效是由上級主管部門,發改委負責的。發改委回復,發改委只負責上會討論,至于票價是多少,都是由對應的物價部門提請的,他們并不負責修改價格文件。物價部門說,這個事也好辦,讓業務發起部門,也就是公交管理處提請業務流程,那么就可以啟動相關機制。公交管理處說,目前沒有誘因可以啟動這個程序。公交管理處只是價格文件的執行部門,至于價格文件是否合理,他們不管。就此,完結。信訪辦回復,鑒于與該業務流程的所有部門均以公函形式回復,此事與我辦無關,信訪辦也只能將此件先擱置。待后期可能的業務流程和法律法規健全后再進行業務流轉。PS:在接到某部門的信訪回訪電話中,這名工作人員說,別再反應了,真啟動價格變價機制,指不定咋回事呢,萬一要是啟動完,反倒漲價了,那咋整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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